市委教育工委
时间:2016-01-14 17:11 点击:
(一)贯彻实施中央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市委的决定、指示、工作部署。
(二)管理市属高校、直属单位及中央部委属在渝高校党的工作,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工作。
(三)管理、指导本系统党组织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。
(四)研究决定教育系统党的工作的重大问题。
(五)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管理市属高校、市招生办(自考办)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;负责市属专科学校副职及相应职级干部的考察和任免(提名);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。
(六)管理、指导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、德育、教育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。
(七)领导、指导教育系统党纪检查、行政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。
(八)指导本系统统战工作。
(九)指导本系统工、青、妇等群团工作。
(十)维护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稳定。
(十一)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