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教育处
时间:2016-01-14 16:36 点击:
职能职责
承担全市各类高等教育、部属在渝高校的有关统筹管理指导协调工作;
指导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的相关工作;
指导高校教材建设工作;
负责本、专科专业的管理;
拟订高校本、专科专业设置标准、教学指导文件;
负责教育教学基本条件管理;
负责相关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、评价和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;
负责高等职教、成人高教校外办学点管理;
负责地方学历本、专科教育工作;
负责协调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工作。
部门领导  
蒋后强   (处长)
张宗华    吴岚  (副处长)
联系方式      
联系电话:63612085
传  真:6361208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