师范教育处
时间:2017-02-24 11:48 点击:
职能职责
拟订并指导实施中小学、中职教师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;
负责中等及以下学校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;
承担幼儿园、中小学、中职学校教师培训及继续教育管理指导工作;
指导幼儿园、中小学、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及师德师风建设;
指导中等师范学校、教师进修院校的布局调整、改革、管理及教育教学工作;
承担中等师范教育工作;
牵头支教工作;负责实施“双特计划”;
管理中小学教师培训证书发放工作。 
部门领导 
周建国   (副处长)
联系方式    
联系电话:63873664
传    真:6387366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