语言文字管理办公室
时间:2016-01-14 16:52 点击:
职能职责
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;
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;
拟订相关语言文字工作规范性文件;
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;
推进语言文字改革、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工作;
组织推行《汉语拼音方案》,推广普通话,负责普通话培训、测试和发证工作;
负责语言文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;协助汉语国际推广工作。
部门领导
夏  蒂   (主任)
联系方式   
联系电话:63612816
传    真:63612816